單位介紹
前言:
教育部配合雙語政策藍圖,在高等教育階段將以強化學生英語能力為目標,優先建立學生英語學習之鷹架,在具備一定之英語能力基礎上,協助大專校院逐步透過推動「全英語授課」( 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 EMI),以英語為知識傳遞的媒介,教授各專業領域知識,包括經濟、工程、醫學、商學、人文等專業科目課程,建構大專校院雙語化教學與學習環境, 從而提升我國大專校院學生之英語能力及大學之國際競爭力。本校執行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普及提升學校」計畫,特設置「長庚大學推動雙語化學習教學資源中心」,(簡稱雙語教學資源中心),整合各單位的資源及教師,強化學校 EMI 課程的設置與教學。
現況:
(1) 現有教師有一定比例具有 EMI教學能力。(2) EMI課程已有一定比例。
(3) 相當比例學生已具有修習全英語課程之基本能力。
挑戰:
(1) 學校雖有以EMI作為吸引外籍生及校園國際化方向或作為協助本國學生邁向國際化或以提升本國學生專業英語能力為目標等不同類型之運作模式,惟缺乏明確的雙語政策定位與推動方向。(2) 本校雖有語言教學中心負責英語教學,但並沒有負責與支援 EMI的單位,也沒有建立訓練與支持系統。
(3) 教師反映缺乏良好工具或 EMI教學支持系統的協助,同時會影響學生對內容知識( content-based knowledge)的吸收,且通常學生會給予較低的教學滿意度評價(同一課程全英教學比中文教學之教學評量通常低 10%左右),致教師無意願推動教學與學習成效打折,學生易有怨言,也打擊教師動機。
(4) 雖然英語程度好的學生在閱讀全英教科書與聽講全英語課程方面沒甚麼問題,但是要撰寫英語報告或參與課堂討論就會有許多人遭遇困難。
(5) 在大學開始修習全英語課程之前,應當先接受專為不同學術領域設計的英語課程訓練 English for Specific Academic Purposes (ESAP),舉例而言,工學院學生應當在大一先修為工程領域做準備的英語課程,人文社會學院學生則應先修專為人文社會領域設計的大一英文。
策略:
(1) 增聘具有國外全英語授課經驗之國際教學人才,可擔任英語授課指導顧問(mentor)角色,以諮詢或共授等方式協助本國籍教師進行EMI教學,並透過教師社群、工作坊或講座等方式協助校內推動 EMI制度。(2) 以實體及視訊方式與國外學校教師合作提供優質EMI課程。
(3) 積極參與教育部設置的北部區域EMI資源中心,夥同區域內夥伴學校教師開設EMI課程(教師社群及工作坊、EMI教學諮詢、EMI教學助理培訓、學生學習輔導等),進行資源共享與典範轉移,提升EMI教學專業知能,並強化EMI教學之學生學習成效。
(4) 自行研發一定數量之全英語授課線上模組課程,由EMI教師自製課程或與國外大學合作開發。學校訂定學生修習全英語授課線上模組課程之學分採認機制,協助教師運用混成教學方法進行EMI課程,並加速計畫擴散效益。
經費補助項目:
支用項目以課程開發、教師及 TA培訓、全英語授課教師、教學指導員mentor為主,以及 TA人才延攬、 TA津貼或獎助學金、全英語教學環境之直接相關軟硬體建置、區域資源共享與校際交流相關經費。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全英語授課(EMI)指引:
(1) EMI操作型定義:EMI係指在英語非母語的教育機構 (non-English speaking institutions)提供的學習課程,其內容的傳遞、師生互動、學習及學術支持教材、學習成果展示與評量100%使用英語。(2) 著重於語言學習而非專業學科內容之英文課程不應列為EMI課程,惟ESL、EAP或ESP課程之重要性應予以重視,且英文教師係推動EMI課程之重要支撐。換言之,大學推動EMI相關計畫時,應重視英文課程及英文教師。
(3) 學生在課堂使用其他語言的方式與情況應予限定,學生在分組時之互動可使用其他語言,以利彼此間的理解與創意發想。但教師仍應確保至少70%班級溝通是以英文進行。
(4) 高品質的EMI課程應鼓勵學生儘可能地以英文進行口說與書寫。
(5) EMI之目的應是培養學生畢業時,具備有在學術界或職場中流暢使用英語溝通、表達專業的能力。
(6) 教師語言意識(瞭解當下使用語言為英語而非中文,以同理心、學習者中心的角度進行教學)、學生小組討論(儘量給予學生小組討論交流的時間,鼓勵採英文討論,必要時可輔以中文進行,報告時則應採取全英文發表)及國際學生參與(若能在教學分組或分班時加入國際學生,使學生組成多元化,將有助於促進學生自然而然地以英語進行討論,進而強化EMI效果),是EMI的三大成功關鍵。
(7) 推動EMI課程時,必須提供學生更多英語學習之協助,例如同時提供學術英文課程(EAP)供學生修讀等,以確保學生能達到與中文學習相同的學習成效。
(8) 課堂一開始便應明確說明教學進行的原則,包括師生全英語互動、小組討論方式、報告與作業繳交規範等,讓學生有清楚的依循準據並建立正確的學習態度。
(9) 全英語授課並非代表在教學現場禁止使用英語以外的語言,課堂應營造正向教學氛圍,避免造成教師或學生過度壓抑,反而對教與學帶來負面影響。
(10) 學校可視情況推動教師同儕觀課,觀課重點在於協助與回饋教學,而非督導或成效考核,目的是提供教師間友好的教學支持機制。
(11) 教師具備CEFR B2等級的說寫聽讀能力,是EMI的基本條件,以確保在課堂上能清楚教授專業知識,並流暢地與學生進行互動討論。學生具備CEFR B2等級的能力,是EMI課程有效學習的起點,但依據學科領域略有差異,以理工學科撰寫實驗報告與人文學科撰寫申論報告為例,二者在說寫聽讀的能力要求上可能有所不同,課程規劃時可視情形彈性調整。